課程名稱 |
刑法總則一 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0-2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黃榮堅 |
課號 |
LAW2053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3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2311 |
備註 |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93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02ccgp_1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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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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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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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一、課程內容
本課程目的為刑法基本概念的學習,本學期講授內容為犯罪的基本結構包括:刑法基本概念(刑法的定義、刑法的範圍、刑法的目的、刑法的手段、刑法的手段目的關係),不法構成要件(刑法分則所規定個別犯罪類型的構成要件、刑法總則所規定的構成要件、正面構成要件與負面構成要件的關係、不成文的構成要件、罪刑法定主義),主觀不法(主觀不法的作用、主觀不法的類型與下限、過失、故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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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本課程目的為刑法基本概念的學習,本學期講授內容為犯罪的基本結構包括:刑法基本概念(刑法的定義、刑法的範圍、刑法的目的、刑法的手段、刑法的手段目的關係),不法構成要件(刑法分則所規定個別犯罪類型的構成要件、刑法總則所規定的構成要件、正面構成要件與負面構成要件的關係、不成文的構成要件、罪刑法定主義),主觀不法(主觀不法的作用、主觀不法的類型與下限、過失、故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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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成績評量方式
期終考試為實例題﹐重點是個人說理的能力﹐而不是書面資料的記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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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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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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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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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教科書
任課老師著「基礎刑法學」(2006)。韓忠謨老師、林山田老師、蔡墩銘老師、蘇俊雄老師及其他刑法總則教科書亦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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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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